晨报广东讯《“十五”时期广东妇女发展报告》昨日发布,其中对广东女性离婚人口现状考察显示,女性离婚率呈成倍增长,其中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女性负责人等“女强人”离婚率最高,是男性同类职业离婚率近4倍。此外,广州名列各地级市离婚率之首,达14.05‰。
据有关部门统计,2005年广东离婚总数为80873对,同1990年相比,离婚总数上升了3.1倍,近年来呈现稳中有升态势。
据统计,女性离婚人数的增速远远高于男性,从1990年至2000年间,全省男性离婚人口仅增长了0.39倍,而女性离婚人口则从4.32万人到13.15万人,增长了2.05倍。城市也取代农村成为离婚率最高的地区。
报告还显示,广东离婚人口的年龄趋向年轻化,35—39岁的离婚人数最多,占离婚总人数的20.15%,在此年龄段离婚的女性比10年前增长了2.61倍。女性离婚率与其教育程度的相关性比男性更加明显,女性离婚率前两位分别是大专和本科及以上,呈现出教育程度越高、离婚率就越高这一趋势。
有关专家认为,妇女经济地位的提高而导致自强、自立能力的增强是女性离婚率显著提高的最主要原因。不过,专家也提出,离婚率的提高不仅不利于当事人身心健康,也关乎社会稳定,因此不能无动于衷。有专家建议实行“别居”制度,即所谓“试离婚”,让当事人双方正式离婚之前,分开生活一段时间,再考虑是否非要离婚。而考虑到住房等因素,专家建议可先在广州、深圳等较发达城市试行。
(文安杨莹黄东宏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