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日起,北碚区的八类困难人群,可享受不同等级的医疗救助。昨日,北碚区政府发布了“北碚区打造三加一医疗救助体系解决困难群体就医问题”的通知。
丧失了劳动力、生活不能自理、年满80周岁以上的人员,每年可分别享受300元和200元的医疗救助。
城乡低保对象、农村五保对象、在乡重点优抚对象,一年内医疗费用花销在1000元以内部分,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后,自付部分给予全额救助。
北碚区政府还要求,上述三类人员,年医疗费花销超过1000元,自付部分按40%的比例给予救助。城市个人支付超过5000元以上的,一年内再给予1000元的救助。
城镇家庭收入低于400元、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00元的城乡其他特殊困难群体重病住院治疗,个人负担医药费当年在1万元以上,对超过部分按20%的比例救助,每人每年救助总额不超过2000元。
(记者 罗强 实习生 高山)